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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唐探》来看,侦探电影的起源与发展,人物形象设置新突破

2022-01-12 阅读次数:

 如果将侦探片单独提取出来,就会发现在各大电影网站上,都很难对其进行准确定义,或者说很难单独将其分为一个类型或条目,大多都将其归类于悬疑、犯罪之中。但早在1986年版的《电影艺术词典》中,就明确地对“侦探片”进行了定义,甚至到了2005年的修订版中,此条目依然保留,但是却并没有对于“悬疑片”的定义,这是与大众对分类的认知相悖的。

侦探片通常以侦破错综复杂的犯罪案件为题材,以正义与犯罪之间的冲突为核心,而以正义战胜邪恶为结局,且通常将侦破案件的过程作为情节结构的基础,布置疑团,铺设伏线,形成一个接一个的悬念,其中人物往往善恶难辨,直至最后才揭出谜底。从该定义上看,可以更加深入地提炼出侦探片的一个重要元素——“侦探”。这是个“边缘化”的职业,它的“边缘化”在于这个职业游走于法律与道德接受的边缘,从事着与“警察”这个被赋予暴力执行权的国家意识形态机器相似的工作,却不断触碰和推翻基本的社会伦理标准,它没有一个被公众认可的职业证明,所以它带有一定的灰度。“侦探”这种代表政府或受私人委托调查案件的职业,是现代都市文明的产物,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又具有社会文化意识领域的暧昧性和想象色彩。 “侦探”这一职业在中国较为特殊,在国外则更加常见,所以《唐人街探案》系列,所有案件都合理合情地发生在“唐人街”,外国的社会背景和华人的生活习惯两者相互杂糅,使得这个本身就复杂的地方,出现这些看似戏剧化的情节也不显得夸张。相较于《唐探》(《唐人街探案》以下简称《唐探》),于2019年11月29日在中国大陆上映的美国电影《利刃出鞘》,是在美国的政治环境背景下出现了一个带有英式推理逻辑的案件,两者的混合也取得了特殊的戏剧效果。早在1920年,任彭年导演创作了取材于美国侦探小说《火车行劫》的电影《车中盗》,讲述了两个故伎重施再次走上强盗之路的罪犯,被侦探机智擒获的故事。 而后被誉为“中国现代侦探小说第一人”的程小青创作出了侦探“霍桑”,他所创作的“霍桑”完全类似于柯南·道尔笔下的“夏洛特·福尔摩斯”,机智聪明,对于医学、艺术等等各种门类无一不通,尤其擅长小提琴,甚至还有一个“华生”式的好友助手“包朗”,而正邪不两立却又惺惺相惜的对手“江南燕”,此设置又类似于福尔摩斯的敌人“莫里亚蒂教授”。这是一种人物上的“模仿”与“借鉴”,在早期侦探片创作中,这是无可避免的。后来美国小说家厄尔·德尔·比格斯塑造了一个中国侦探“陈查理”(或叫“陈查礼”),他笔下的侦探是美国人眼中中国人的形象,后来这个形象被提炼和加工,出现了多部“陈查理”电影,其中徐莘园饰演的“陈查理”尤为深入人心,即大陆的《陈查理大破蒙面贼》,而中国香港也拍摄了同类型电影——《一代枭雄》。 “陈查理”是较早呈现在银幕上的中国侦探形象,他的职业是警察局局长,而并非一名侦探,但是他的形象却与阿加莎·克里斯提笔下的“大侦探波罗”极为相似,身材肥胖,行动敏捷,留着优雅的小胡子,经常发错音等等。但这只是一个中国化的人物形象,并非真正的中国侦探形象,哪怕之后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对“陈查理”进行了重新塑造,但是也没能脱离原生“陈查理”的框架限制,这个名字成为了一个符号,一个西方世界赋予中国的符号。 不难看出,我们的侦探片创作出现了人物设置的“套路化”,难以创新出受到大众认可的“侦探”形象,只有模仿那些已然成形的“侦探”,才更好满足观众的期待。毕竟,在侦探片中,只有观众的思维紧紧跟随剧情,才能更好地解开悬念。新中国成立后,大部分侦探片更加着重于描写公安干警保家卫国,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侦探”这一职业好像都没有出现在作品之中,更不用说担任主要角色。随着社会发展,尤其是在电影市场的要求下,这种带有“灰度”的角色更加无法展现。 直到当下,众多创作者依然无法割舍这一极具戏剧性的职业,因而另辟蹊径,将侦探放置在其他国家的文化背景中进行展现,《唐人街探案》系列尤为典型,其填补了国产电影中侦探形象的空白,秦风与唐仁应运而生。唐仁是并无实干的私家侦探,崇信阴阳五行之说,镶着一颗大金牙,形象邋遢,行为并不光彩,坑蒙拐骗,但是极其重义气,带着一身好武艺。秦风机智聪明,过目不忘,思维清晰,逻辑缜密,最大的缺陷就是结巴,所以总是慢人一步。二人有着极为遥远和复杂的血缘关系,使得二人更加密不可分,这样的组合却打开了中国侦探片一扇新的大门。 二人互帮互助,时而“绝交”、互相拖累,时而配合默契、幸运逃生,但二人都有无法弥补的缺陷,有异于传统意义上的“英雄”。导演陈思诚在构思时,将“喜剧”添加了进去,却取得了惊人的效果,“喜剧”为人物形象塑造加分不少。《利刃出鞘》上映之初,就颇受好评,又有《007》系列“邦德”丹尼尔·克雷格与“美国队长”克里斯·埃文斯两大重量级演员加持,自然引起热烈的讨论。两位演员一反往常塑造的角色,大胆突破观众的“刻板印象”,打破了“邦德”与“美队”的角色桎梏。美国众多电影学者将“侦探片”归为一种“亚类型”。好莱坞是侦探片的起源之所,侦探片层出不穷,但其最早活跃于“犯罪片”以及“黑色电影”的框架之下。在此不得不提两部侦探形象极为典型的作品,即1941年约翰·休斯顿的《马耳他之鹰》以及1974年罗曼·波兰斯基的《唐人街》。 在《马耳他之鹰》中,鲍嘉饰演的斯佩德,并非原著小说中“金发撒旦”的形象。原著小说作者哈米特塑造的斯佩德身材“近乎锥形”,整个人看起来像“熊”,而众所周知,鲍嘉本身较为瘦小,与原作并不符合,这完全是因为好莱坞的“体制”。当时鲍嘉在好莱坞地位并不高,他还不能拒绝角色,所以不得不接受斯佩德这一角色,因此,休斯顿选择看起来并不像斯佩德这一角色的演员出演影片是由好莱坞的“体制”决定的。但是,这一角色的诞生,一改传统意义上的侦探形象,即胖胖的,看起来并不怎么有风度,其说明了侦探也可以是英俊的,甚至带着阴险的微笑,这是对于侦探形象的一次巨大跨越。 《唐人街》则更为特殊,杰克·尼克尔森饰演的杰克,崇尚自己的工作,因为工作能带来优越的条件和崇高的地位,“看人下菜”,极为狡猾,在调查上层社会的“桃色”秘闻时如鱼得水。他被卷入案件完全因为有人设计他,并使他成为了一枚“棋子”,杰克不能忍受这样的屈辱,于是对杀人案进行调查。由于被人威胁,杰克鼻子受了伤,在鼻头贴上了大大的绷带,极为落魄和倒霉,这也是对侦探形象的另类设计。 回到《利刃出鞘》,这部作品塑造的“侦探”却有了一个定义——“最后的绅士”,完全有着英式的穿着和行为。克雷格在表述台词时,不时会有英式的腔调,通过傲慢的语气和英式的语序表达及单词使用,将一个美国的凶杀案带向了“英式”解读的范畴。与“波罗”这位典型的比利时人一致的是,他们都会在另一个国家进行自己母国的语言表达,波罗在英国工作期间,总是被当作法国人。好莱坞在人物形象设置上经历了一系列尝试、突破、革新,之后又回到了起点,但这并不会让如今的观众觉得老套生厌。不得不说在21世纪的当下,电影市场风起云涌,难以预测,这种尝试极为大胆却又另辟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