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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店离奇死亡,门窗反锁,墙上粉红色凹痕成破案关键

2021-12-02 阅读次数:

 格雷格的习惯是每天早上都会很早到单位上班,可苏西询问了格雷格的同事,却没有任何人见到过他,于是苏西让格雷格的两个员工开车去这家酒店的348房间,看格雷格是否还在酒店。

两名员工立刻赶到了38房间,在门外使劲敲了半天,却始终没有应答,于是他们找来了酒店经理,让其打开了房门,当房门打开后,眼前的一幕却把他们惊呆了。 当时,格雷格正躺在房门前的地毯上,一动不动。经过医务人员检查,此时的格雷格已经去世多时。 格雷格曾经是一名远洋船舶的工程师,后来德克萨斯州开放了天然气和石油的私人开采权,格雷格抓住了这个时机,辞掉工作,和哥哥迈克尔在休斯敦东边的博蒙特市开设了一家石油土地租赁公司,自己当上了老板。 格雷格的家住在路易斯安那州的拉法耶,由于公司位置荒凉,不适合居住,于是格雷格采用了两地跑的方式工作,让妻子留在了拉法耶。每周一,格雷格都会准时从拉法耶的家中出发,开车两个小时前往博蒙特,上班的五天时间里,他在离公司不远处租了一个酒店房间,一直居住于此,到了周五晚上,格雷格又会开车返回他在拉法耶的家中。 由于多年两地折返,格雷格房间收拾得十分整洁,行李很少,在酒店里,格雷格直接敞开箱子当抽屉用,把脏服都放在地板上,而那些工装则挂在衣柜里,装有生活用品的小袋子整齐地放在毛巾架上。 每天下班后,格雷格都会脱下他棕色的皮靴,和公文包放在一起,将牛仔裤换成宽松的睡衣,开着空调在酒店里喝啤酒,吃零食,看电影。 为了不把酒店的床单弄脏,他总会在床单上铺一条干净的毛巾,把香烟,烟灰缸,打火机,遥控器,零食放在上面。 可谁也没想到,格雷格竟然在这个晚上突然离世,那么他究竟是怎么死的呢? 警探斯科特·艾博仔细勘察了格雷格住的这个房间,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情况,他认定这应该是一起事故而非谋杀,主要理由有以下几点: 1、房间的门窗完全反锁,形成了一个密室,房间的门也没有被撬过的痕迹,因此并没有人进过这个房间 2、房间内没有打斗的迹象 3、格雷格身上没有明显的外伤 4、格雷格牛仔裤中的口袋有一叠百元大钞,一共一千美金,格雷格死后这叠钱一张都没少 5、房客们在前一天晚上并没有听到或者看到348房间有什么异常 6、格雷格死的时候左手指还夹着一个烟头,显然他是抽烟时突然摔倒的 结合以上的几点信息,斯科特警官推测格雷格可能是因为身体原因造成的突然去世,但是在搜查了格雷格的行李后,斯科特并没有发现他有任何的治疗药,所以斯科特脑中有了一丝疑问。 很快,斯科特的妻子苏西赶到了现场,他告诉斯科特“我的丈夫身体很健康,不过他并不愿意去医院就诊,除了抽烟吃零食看电影,他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嗜好,从不健身,从不交际,也从不与陌生女人搭讪。” 苏西对丈夫的死存有诸多疑问,很快,法医汤米出具了尸检报告,汤米是当地非常著名的法医,从业几十年来,汤米法医报告没有出现过任何的偏差,可这次,汤米在格雷格的身体上却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格雷克身体内的每一个器官都像是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伤,两根肋骨甚至还发生了骨折,这让汤米觉得十分蹊跷,另外,下体还有半英寸的破损。 基于上面的情况,汤米认为这并不是一起事故,所以他在死亡结论上填写了两个字:谋害。 当斯科特警官拿到了这份实验报告时,他愣住了,立即询问了汤米尸检报告是否有错? 汤米说“格雷格去世的原因为内部损伤,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任何的外伤,但他却好像被什么重物给压了一下,或者撞了一下,比如汽车”。 汤米的结论让斯科特不知从何下手,封闭的酒店就像是一个密室,房间里没有任何的重物,除非酒店不是第一案发现场,有人在室外将格雷格杀死,然后将他运到了酒店房间,但这个人怎么能把格雷格送进房间,又造成门窗反锁的假象?况且酒店中有很多摄像头,还有很多房客,如此大的目标很容易被人发现。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于是斯科特就从可能杀死格雷格的身边人开始调查,首先他询问了苏西,苏西在案发之前并没有给斯科特购买过任何人身险,因此排除了苏西杀人骗保的可能性。 苏西从20岁就认识了格雷格,两人很快结了婚,后来由于某种原因他们离婚了,但是苏西过了几年之后,依然认为格雷格是自己最佳的伴侣,所以在他们分手多年后,苏西又联系了格雷格,而格雷格对苏西说的第一句话是,“我一直在等你的电话”,两人随即结婚,这段婚姻持续了15年,两人婚后如胶似漆,感情十分甜蜜。 斯科特接着询问了格雷格的员工,员工们说“老板的脾气很好,受人尊敬,并不知道他有什么仇人,而且老板生活很有规律,每天早早上班,晚上回酒店休息,从来没听说他有什么社交活动,甚至连酒店的酒吧他也从来不去”。 斯科特此后又把所有格雷格周围的人询问了一遍,这时,他发现了一个情况:案发那天晚上,酒店的348、349、248三个房间突然断电,当时格雷格给前台打了个电话,他说“我在房间微波炉里爆爆米花,导致了电器短路”。 前台接到格雷格的电话后,立刻派了一名维修工人前往了348进行断路器重置,故障很快得到了解决,那么有没有可能是维修工在检修过程中对斯科特下了毒手? 斯科特询问这位检修工,检修工说“我修完就走了,没发生什么异常”,随后斯科特对维修工进行了测谎实验,而维修工顺利通过了测谎试验,斯科特也没有维修工任何的作案动机和作案证据,由此排除了维修工的嫌疑。 另外,在348旁边的39房间住了俩人朗斯和蒂姆,他们是当地一家石油公司聘请来的电工,当晚还有他们的一个同事特伦特在房间中,会不会是他们因为停电而心生愤怒,进而报复了格雷格呢? 蒂姆 于是斯科特在349房间里找到了两名电工,朗斯和蒂姆态度很好,他们表示当时停电的时候,他们正准备去酒吧喝酒,所以并没有对他们造成什么影响,等他们12点回来时,听见348房间传来了一阵咳嗽声,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情况。 斯科特问完后,出门正好在走廊上遇到了特伦特,于是他又询问了特伦特,特伦特开起玩笑,他说“我并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事,第2天格雷格被运走时,我还以为酒店的餐厅正在运送蛋糕呢”。 虽然这样说,但特伦特还是提供了自己的驾照、电话号码,并表示如果需要什么信息随时可以找他。 经过几个月的调查,斯科特找遍了谋杀的种种可能,甚至还向社会征集了线索,可是却没有丝毫的效果。 在这个时候,苏西一个朋友向他推荐了一个人,这个人之前是长岛警局的特别探员,曾破获过很多的悬案,特别擅长离奇死亡案件,后来这名警员从警局辞职到了佛罗里达州,成为了一名私家侦探,他叫布伦南。 苏西立刻联系了布伦南,在电话中向其详细讲述了自己丈夫死亡的经过,并拜托布伦南调查此案,布伦南对此案很感兴趣,立刻接下了案件。 布伦南 2011年4月,布伦南见到了苏西,询问了她很多夫妻关系、家庭保险的问题,当布伦南确定委托人肯定不是凶手后,他问苏西“现场有没有让你觉得很奇怪的事情?” 苏西回答,“第1个发现格雷格死亡的是格里格的同事,当时他告诉我,格雷格房间里面很热,我听到这句话还产生了疑惑,因为格雷格很怕热,他总是喜欢把空调开到最大”。 布伦南得知了这个信息后,直奔案发地点博蒙特,在那里,他见到了斯科特警官,布伦南对斯科特说“听着朋友,我不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我不喜欢半途而废,不管什么事,我希望我们都能够作为一个团队去完成,虽然我会做很多事,但请你放心,我绝对不会把案子搞砸”。 斯科特也很豪爽,他说,“只要能把这个破案子给破了,随便你怎么搞,我一定支持”。 第2天,斯科特带着布伦南来到了案发现场,向他展示案发时拍下的照片、尸检报告以及自己几个月来进行的所有调查。 当布伦南听完斯科特的描述后,他立刻拨打了苏西的电话,他问“你的丈夫是左撇子吗?”苏西回答“不是,他惯用右手”。 “那么他抽烟时一般都用哪只手?”“当然是右手”。 “你确定吗?”“我很确定”。 布伦南随后挂断了电话,告诉斯科特“格雷格喜欢把空调开到最大,案发时是最炎热的9月,格雷克不可能主动关掉空调,所以肯定是停电之后格雷格忘开了,空调断电后温度还没回升,所以格雷格并不知道空调没开,也就是说他的死亡时间就是维修工走后的几分钟之内,他还没有感到热”。 斯科特点点头,问道“那和他左撇子有什么关系呢?” 布伦南说“我推断格雷格并不是遭到了别人的攻击,而是自己点上一根烟,不知道什么原因受了伤,于是他想冲出门口向别人求救,由于习惯右手开门,于是他只能把烟换到左手,可他却没有坚持到开门的地方”。 斯科特听完觉得很有道理,问道“那他究竟是怎么死的呢?” 布伦南笑了笑,说道“这不正是咱们要查的东西吗?从种种迹象来看,满足停电后时间条件的只有隔壁的349房间”。 斯科特说“可是我已经对他们进行了询问,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地方”。 当时这些电工都已经干完活回到自己的家乡,距离博蒙特距离很远,但斯科特和布伦南却没有放弃寻找他们,他们跑了上千公里,终于从他们的电工队长口中得到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当天晚上有人在酒店的房间里开了一枪。 得知此事后,布伦南立刻带着斯特特返回了酒店348房间,斯科特还有点儿不理解,布伦特告诉他,“我们需要找到那颗子弹”。 由于349房就在348房的隔壁,他们走了一圈也没有找到任何的子弹痕迹,当他们想要离开的时候,布伦特突然发现酒店靠门的墙上有一个凹痕,凹痕处呈现粉红色,一般来说酒店房门后总会有一些磕碰处,但这处粉红色却对不上酒店房门的磕碰。 于是布伦南就用手尝试性的扣了两下,没想到粉红色的物体轻轻一碰就开始脱落,这时布伦南说到“这东西竟然是干了的牙膏”。 随后,斯科特和布伦南对粉红色物体进行了清除,这时,一个连通348和349房间的小洞出现了,这个洞的出现让两人都惊呆了,于是他们从349房间用红外线照向了348的洞口,发现这条射线对准的方向正是348的床,也就是格雷格躺着看电影的位置。 这时,两人终于明白格雷格去世的原因,他受到了枪击,而凶手正是当晚聚会的三电工之中的一位。 有了这样的证据,布伦南就想让法医汤米修改结论,因为重物撞伤导致的死亡和武器造成的伤害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结论,如果以汤米的法医结论为准,警方就无法以武器致死的理由起诉控告人。 可是当斯科特找到汤米时,汤米却觉得自己的报告没有任何问题,斯科特提醒汤米“其实将格雷格这些不同位置的照片排列在一起看,似乎从上到下的损伤差不多成一条直线,也就是说他们是贯穿伤。” 布伦南站在一旁说,“根据红外线的轨迹来看,入口应该是干的,因为蛋皮十分地柔软,而且充满了褶皱,所以裂口一旦形成就会很快愈合,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汤米医生没有发现入口所在,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其实布伦南和斯科特是为汤米找一个下台阶的理由,而汤米思考了很久,终于说了一句话“媒体一定不会放过我的”,随后他就修改了报告结论。 对于斯科特来说,最后的工作就是确定嫌疑人,他们选中了蒂姆作为突破口。 2011年6月1日,斯特特和布伦南前往了蒂姆的老家威斯康辛州,将他叫到了警局进行问询,蒂姆将当天晚上发生的事又重复了一遍,当他说完,斯科特告诉他,“你核对一下自己的口供,如果有错误还可以更正,如果没有问题就签字画押吧”。 蒂姆当时还十分的不理解,他问到“你们千里迢迢来找我,应该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吧?” 可是斯科特却说“没有什么,只是想再确认一下口供”。 蒂姆此时才放心的签了字,可是正当他要离开的时候,斯科特却说了一句“等一下,你之前确实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当你签了这份口供之后,你就有麻烦了,因为你向警方作出了伪证”。 听完这句话,蒂姆直接愣住了,布伦南对他说,“我知道你想保护一个朋友,对于发生的事件,我们都已经知道,但这么做可能会让你和你的家人陷入困境,不值得”。 在这种情况下,蒂姆以为警方已经掌握了充足的证据,于是他将所有的事情都说了出来。原来2010年9月15日,蒂姆三人下了班,回到349号房间喝酒,喝完酒后,朗斯起身说要到车里拿一瓶威士忌,可是当他回来时,手中却出现了一把9毫米的手枪,朗斯拿着枪到处指着玩儿,就在此时,一个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枪走火了。 当时可把特伦特吓坏了,虽然没有打到他,但是在墙上留了一个小洞,由于手枪走火,差点打死特伦特,他心情沉重,离开了这里,朗斯和蒂姆看到克伦特走了,于是就到酒吧喝酒。 等晚上回来的时候,他们还听到了隔壁房传来的咳嗽声,第2天醒来时,他们发现348门前围着一堆警察,这时才意识到昨天晚上可能击中了隔壁的人,于是用牙膏将那个洞口堵了起来。 整件事情与布伦南的猜想完全一致,但与布伦南猜想有一点不同的是,格雷格当晚受伤之后,坚持的时间可能比他们想得要长很多。 布伦南对此十分气愤,他说“你们把墙都打穿了,为什么不去隔壁看一眼有没有人因此受伤?”蒂姆说“因为害怕”。 布伦南又问,“那么第2天警察来了,你们为什么还不把真相说出来呢?” 蒂姆说“朗斯当时找了律师,律师说等法医报告出来之后再决定,可是不久之后他们就看到了格雷格去世,原因是受到重压,于是心里存在了侥幸心理,把打死人的那把手枪锁在了保险柜里,彻底忘记了这件事”。 由于证据链充足,2012年10月,朗斯过失杀人案开始审理,可是检察院却与朗斯签订了认罪协议,这让布伦南十分生气,他跑到了法院对法官说,“格雷格对在座的很多人都很重要,我们不能让事实被掩盖,为什么要和朗斯签订认罪协议?这根本就不是一起意外,什么是意外?就是当人系腰带时,桌上有一把手枪突然走火,这是上帝的旨意,这才是意外,可是当一个人把一个不应该带的东西带到了此地,在喝的烂醉的情况故意拿出来玩,导致了失火,那么情况就完全不同,甚至在事发后,他都没有及时去隔壁看一眼,而当他确定自己确实做错了事情后,他又采用了逃避的方式,这叫做谋害”。 虽然布伦南做了种种努力,但最后警方还是把格雷格死亡案定义为意外事故,判处了朗斯10年有期徒刑,348房间的格雷格到死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是真正地躺枪啊。 这起案件的神奇之处就在于一切都十分的巧合,朗斯的枪正好打中了隔壁的348房间,而入口处又神奇的愈合,以至于法医没有意识到,这其实是一处贯穿伤,伤口来源于手枪的子弹。 世界上一切都有可能,只要多一份仔细和推理,那么就会让凶手无处隐藏,在这一点上,世界上应该多几位正义使者布伦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