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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妻子意外惨死家中凶手是名高级侦探

2021-12-03 阅读次数:

 1986年2月24日傍晚,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西南部的洛杉矶市市区街道上,约翰开着一辆老吉普车急速地往家赶去。

今天是他和妻子的结婚100天纪念日,他特意早下班半个小时,准备回去给妻子一个惊喜。 然而当他把车开到自家车库,准备下车开门时,却惊讶地发现车库的门竟然大开着,妻子的宝马车也不在里面,更奇怪的是车库的门前还有满地的碎玻璃。 约翰连忙走下车,往家里冲去,没想到却看见妻子穿着浴袍、仰面朝天地躺在血迹斑斑的地板上。 她的右眼淤青、左眼瞪得老大,整张脸都处于浮肿的状态。除此之外,胸前还有三个黑洞,人也早已没了呼吸。 意识到妻子出事,约翰连忙拿出手机,拨打了警局的求救电话,并恳求警方尽快到现场处理。 在美国,参照以往的惯例,妻子惨死家中,丈夫是凶手的概率往往最高。 完成对现场的勘察后,警察也照例对约翰进行了盘问。 约翰告诉警官,今天早晨,他如往常一般出门上班,而妻子雪莉则因不想参加医院的人力资源培训,就请假在家休息。 中途他还给家里打过几个电话,但是一直都是无人接听。他以为妻子改变主意、又回去医院上班,也就没在意。谁知下班后,却发现妻子惨死在家里。 在警方简单的验证下,约翰被排除基本的作案嫌疑。领队梅耶尔警官,随即跟他分享了一些目前警方掌握的线索。 梅耶尔说,他们初步怀疑这是一起入室盗窃案。 首先,据调查显示,雪莉生前为人和善,从未与人产生过仇怨,所以不存在凶杀的可能 其次,客厅里的一对高档音箱翻倒在地,音箱后背的连接线被人拔下来,并和门口的录像机和CD机整理放在一起。 原本陈列在木质支架上的陶瓷花瓶,此时也掉落在客厅中央的地面上。 另外,二楼所有的抽屉都被打开过,车库里雪莉的那辆宝马车也不翼而飞。 可以说,房子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凶手觊觎过,就连雪莉手上的结婚戒指都不见踪影。 而根据现场的痕迹推断,案件的事发经过应该是这样的。 今天早上,凶手通过某种方式打开了别墅的大门,他们误以为工作日的早上别墅里没人,所以在搬弄那些音箱的时候,并没有刻意隐藏声音。 而正是这种声音,吵醒了在楼上休息的雪莉。 雪莉闻声下楼查看,发现客厅里有人在实施偷窃,连忙转身往二楼跑去。与此同时,凶手也发现了雪莉的存在。为防止雪莉上楼报警,凶手迅速追上楼梯抓住了她。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雪莉对人体结构很是熟悉,也知道如何做才能控制住对方,立即趁机转身用手臂锁住了凶手的脖子。 在挣扎过程中,凶手反咬了她一口,从而导致了雪莉手臂上的伤口,这也是凶手在现场留下的最具有辨识性的证据(手臂上有凶手残留下来的牙印和唾液)。 雪莉的反抗,也彻底激怒了凶手。在她吃痛松手后,凶手就对她进行了疯狂的殴打,最终造成了惨剧的发生。 至于沙发毛毯上那两个带有灼烧痕迹的圆孔,则是凶手在开枪袭击雪莉时,给枪消音留下的。 除此之外,梅耶尔还指出,此次凶手很有可能是两个人。 他认为,凶手既然打算运输音箱,那事先肯定会准备运输车辆,可此时雪莉的宝马车却不见了,则说明凶手肯定不止一个人。 凶手应该原本只是打算偷窃一点财物,没成想闹出了人命。慌忙逃路间,他们又发现了车库里的宝马车,本着贼不走空的习惯,就顺手开走了那辆宝马车。 尽管梅耶尔的推断有理有据,可此时的约翰悲痛欲绝,根本就没心思去听他分析,他只是不断地恳求梅耶尔,一定要尽快将凶手缉拿归案,还妻子一个公道。 第二天,加利福尼亚州的警局内,正当梅耶尔警官望着桌上的卷宗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白发老头儿怒气冲冲地走了进来。 老人称自己是被害者雪莉的父亲内尔斯,他之所以如此愤怒,是因为女儿出事后,女婿竟然没有第一时间告诉他。 直到今天凌晨1点,接到女婿约翰父亲的电话,他才知道女儿被人谋害。 内尔斯还说,自己一直都不喜欢女婿约翰,因为他除了长得帅,简直是一无是处。 但碍于女儿喜欢,他也不好多说什么。但他怎么都没想到,女儿最后竟然会被约翰给害死。 听到老人这话,梅耶尔多少有点疑惑。据调查显示,约翰根本就不可能是杀害雪莉的凶手,老人何来如此一说呢? 见梅耶尔不太相信自己,内尔斯就将女儿之前向自己哭诉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梅耶尔。 他说,约翰有个前女友,名叫斯蒂芬妮,是他大学同一个篮球队的队友。 起初女儿并不知道这个人的存在,可就在她和约翰准备订婚的前几天,斯蒂芬妮却强行闯入了他们的生活。 去年8月某个周末的清晨,斯蒂芬妮在没有任何人的邀请下,独自一人来到了雪莉和约翰家。她手里拿着滑雪板,说是想请约翰帮忙打个蜡。 照理说,这原本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情,可同为女人的雪莉却发现,斯蒂芬妮真正的目的是挑衅。 后来,斯蒂芬妮又陆续找来过好几次,每次的借口各不相同,但每次都想方设法地挑拨她和丈夫的感情。 在雪莉婚礼前期,她甚至直接找到雪莉办公室,坦言自己和约翰之间从未中断过联系,一直都保持着情人的关系。 为了此事,雪莉还和约翰大吵了一架,差点婚礼就没办成。直到约翰说明她和斯蒂芬妮如今只是普通朋友关系,并承诺以后会尽量远离她,两人才和好如初。 而斯蒂芬妮,却始终都没停止过对雪莉的骚扰,有的时候甚至一大早就跑去女儿家里闹。 综合以上种种,内尔斯认为女儿的死很有可能和这个女人有关。 梅耶尔在听完这个故事后,也不禁对斯蒂芬妮起了怀疑。 于是,他向内尔斯保证,警方会认真核实他提供的线索,并承诺如果案件有什么新进展,一定会第一时间通知他。 可内尔斯走后,梅耶尔却很快就将这条线索给排除了。 耶尔认为:第一,案件发生后,他几乎天天都在跟约翰联系,这也使得他对约翰越来越熟悉。 以警方专业的眼光来判断,雪莉的去世对约翰的打击相当大,他可以肯定约翰所表达出来的悲伤和愤怒都是真实的。 所以在缉拿杀害妻子的凶手这件事情上,约翰是绝对不会袒护任何人的。 当他询问约翰斯蒂芬妮的事情时,约翰也坦然承认自己和斯蒂芬妮曾经的男女朋友关系。 他还说两人之间早就没有联系,尽管斯蒂芬妮对于感情确实很执着,但他觉得斯蒂芬妮做不出这种恶毒的事情。。 第二,几经排查下,警方也已经锁定两个重大嫌疑人。在雪莉出事前,她家所在的片区内,接到过两次入室盗窃的报案。其中有一个报案人回家时,正好看见两名拉丁裔的男子,在他家里面偷东西。 当盗贼发现房主后,其中一个人立即掏出一把手枪对他进行射击,庆幸的是,并没有打中。 后来,警方在勘察现场时,还在屋子里找到一枚.38口径的弹壳,而这个弹壳的大小又刚好跟法医鉴定出来的、造成雪莉胸前伤口的武器口径大小一模一样。 再加上,这两个嫌疑犯的出现也完全证实了梅耶尔警官最初的推断,所以斯蒂芬妮的作案嫌疑立刻就被警方给排除了。 有了以上发现,梅耶尔立刻就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抓捕两名盗贼的身上。而他调查的第一步,自然是先找到雪莉的宝马车。 为找到这辆宝马车,梅耶尔几乎跑遍了加你福利亚洲所有的二手车市场。遗憾的是,始终都没任何发现。 就在梅耶尔准备放弃的时候,有群众来电说在洛杉矶梵耐斯区的某条大街上,发现了那辆丢失的宝马车。 接到消息的梅耶尔,立刻带人赶到了车辆现场。 虽然检验人员成功地在车内提取到几枚指纹和若干根棕色的头发,但苦于没有嫌疑犯的确切信息,这些线索还是对于案件的进展毫无帮助。那两名盗贼,也从这一刻开始,杳无音讯。 后来,内尔斯又来找过警方几次,反复提出从案发现场来看,雪莉明显是跟凶手有过搏斗的,凶手不可能是两个大男人,斯蒂芬妮才可能是最大的嫌疑人。 但警方却认为,内尔斯所描述的一切不过仅仅是他的臆想而已,毫无事实依据,始终都不予采纳。 内尔斯见警方不重视自己的观点,便自发地在报纸上悬赏1万美元寻找真凶,并出钱给女儿被杀案拍了一部纪录片,以求寻找到更多的案件线索。 案发几年后,内尔斯在电视上看到一则DNA检测技术的新闻,他立即联系警方,要求他们对现场找到的证据跟斯蒂芬妮进行基因比对。 但负责雪莉案的警员回复他说,DNA比对需要很高的费用,警局根本就没有预算来承担这笔支出。而且斯蒂芬妮只是内尔斯他自己的嫌疑人,从来都不是警方的嫌疑人,警方无法强制她做基因比对。 时间飞逝,转眼间15年过去了,雪莉被杀案依旧没有任何进展。就连警局都将这个案子定为悬案,不再实时追踪,只有雪莉父亲内尔斯却还一直孤独地坚持着。 他依旧每隔一段时间就打电话去警局,督促他们要尽快查明女儿被害真相。 2001年,洛杉矶警察局局长伯纳德奉命创建了一个悬案工作组,专门负责整理历史上那些没有被破解的陈年老案。 工作组建立三年后,该部门的犯罪学专家詹妮佛在整理档案时,发现了雪莉被害案的资料。 这起案件很快就吸引了詹妮佛的注意, 原因是她发现在1993年10月11日,一名叫菲尔的警员从证物室提走了该案件所有的证物,并且还没有归还记录。也就是说,雪莉案的所有证物都丢失了。 除此之外,更奇怪的是,当她找到这位菲尔警官,询问他当年的证物为什么没有归还时,菲尔却说自己从来都没有提走雪莉案的证物,那条记录很可能是有人伪造的。 菲尔的话成功引起詹妮佛的注意,在仔细阅读过卷宗后,她又发现了一个新问题。 不知道是疏忽还是什么原因,当年法医在雪莉手臂牙印上提取到的唾液样本,竟然没有被列入证物中。也就是说,它应该没有被收入证物室,很有可能依然存放在法医室的冰箱中。 想到这,詹妮佛立即联系上法医室,让他们赶紧帮忙寻找这枚试子。 果不其然,经过一轮搜索,法医真的在冰柜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它。此时的DNA技术已经日趋成熟,在试子找到后,詹妮佛直接要求法医办公室在试子上提取DNA,她打算和警方的DNA数据库进行一下比对。 然而,经对比,试子上的DNA与数据库中的DNA无一匹配,唯一可以确定的是DNA属于一名女性。 这条线索的出现,直接就推翻了当年梅耶尔的盗窃理论。 照理说,案件到了这里,斯蒂芬妮就是最大的嫌疑人,真相也该逐渐浮出水面,但詹妮佛却不得不将雪莉案重新归档,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詹妮佛看到的这份卷宗中,根本就没有内尔斯和梅耶尔交谈的那段记录,甚至连当时的现场录音也没有这一段,至于梅耶尔本人也已经退休了。 换句话说,詹妮佛根本就不知道斯蒂芬妮的存在。所以,尽管她发现女性嫌疑人,但此案根本就没有女性嫌疑人的记录,所以只能让雪莉案继续尘封。 2009年2月,案件发生的23年后,洛杉矶地区的谋害案急剧减少,使得警局凶案组的侦探们无事可做。 他们被要求寻找一些有望破解的悬案进行重新调查,其中一位名叫马克的侦探注意到雪莉案。至此,这起案件才被重新提起。 起初,马克警官对DNA证据指向另外一名女性的事情,感到非常好奇。不过很快,他就遇到和当年的詹妮佛一样的问题,整个卷宗中都没有出现过这位女性嫌疑人。 然而,和詹尼佛不同的是,马克却在几百页的卷宗中,找到了唯一一条除被害人以外的描述女性的记录。卷宗上写道:约翰.鲁藤证实,斯蒂芬妮.拉撒路是他的前女友。 让马克在意的是,不仅仅是因为斯蒂芬妮是名女性,更关键的是他觉得斯蒂芬妮这个名字听上去特别熟悉。 于是,他将斯蒂芬妮的名字输入到洛杉矶警局的内部人员目录中。而得到的结果,却让马克震惊不已,斯蒂芬妮竟然是艺术盗窃部门的高级侦探。 这个职位虽然看上去没什么大了,但实际影响却让人难以忽视。 在美国,艺术品在被盗之前往往都存放在某些社会名流的家中,所以在艺术盗窃部门中工作的警探,一般都是警局中的佼佼者,非常受人尊敬。 而且,这些人在办案中还积累了很强的社会关系。真要想查他们,压力可想而知。 但马克也并没有立刻退缩,在他看来,如果斯蒂芬妮真的是凶手的话,那袭击雪莉的武器多半来自她随身携带的配枪。 警员的武器一般有两把,一把是警局派发的执勤用武器,另一把是自己私人掏腰包,并正式登记在案的备用武器。 一般人在作案后,必定会想办法把凶器销毁,不过执勤武器丢失的话,她所在的部门都会受到很严重的惩罚,也就是说她只可能拿备用武器作案。 想到这儿,马可尝试着查询了一下斯蒂芬妮的备用武器记录。 查询的结果是1986年3月,也就是雪莉案发生几周后,斯蒂芬妮向警局报案说,她的备用武器被人偷走了,更巧的是他备用武器的口径正好是.38。 有了这一重大发现,马克决定找被害者的亲属了解一下情况。 当他找到内尔斯询问时,对方却发牢骚般地说道:“当年关于那个女警察的事情,我跟你们说过不止10遍,可没有人相信我。怎么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们却又来问我了呢?” 马克一听这话,马上察觉到不对劲。于是,他又找到退休警官梅耶尔。 梅耶尔告诉他:“有关斯蒂芬妮的事情卷宗里应该写得很清楚了。” 此时的马克陡然意识到,卷宗很可能已经被人篡改过。 再结合1993年有人提走雪莉案所有证物这件事来看,和此案相关,又能够做到这一切的就只有斯蒂芬妮。 可调查高级侦探这件事非同小可,马克还是把自己的发现,上报给了部门主管罗伯特。 后者在知道此事后,思考了很长一段时间。最终还是批准马克继续调查,但在拿到决定性证据之前,一定要保密。这个如果搞错了,那就很难收场。 2009年5月的一天,负责暗中监视斯蒂芬妮的警员,发现她进入了好事多超市,等她出来时,手上拿了一杯饮料。 幸运的是,斯蒂芬妮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悠闲地坐在超市门口的桌子上喝饮料,等完后才转身走向了车库。 而喝饮料的杯子,却被她留在了超市的桌子上。看到这一幕,调查人员赶紧偷偷上前捡走了这个杯子。 最后,他们从这只杯子上提取到了斯蒂芬妮的DNA,经比对,与雪莉手臂上提取到的DNA完全一致。 2009年6月5日上午,两名年轻的警员来到洛杉矶警察局的艺术品盗窃部门。 警员告诉斯蒂芬妮,他们抓到了一名罪犯,这个人的可能了解一些有关于艺术品盗窃方面的事儿。 不知道斯蒂芬你愿不愿意跟他们一起到大楼地下室的临时监狱中审讯嫌疑人。 斯蒂芬妮想都没有想就同意了,然而当她真的来到地下室时,警员们却让她坐在平时嫌疑人的位置上。 当警员就雪莉被害案对她进行询问时,斯蒂芬妮才知道自己中计了。 不过作为一名老警察,她一点都不慌张,她开始与审讯员谈笑风生,但就是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 最后还开玩笑般地指责的几名警员说:“你们没有资格审问我,因为你们连基本流程都没走,审问前需要向被审问人宣读权力,你们不懂吗?” 斯蒂芬妮不知道的是,真正不懂的人是她自己。警员们之所以没有给他宣读权力,其实是在帮她。 如果此时她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也许还能算她自首,而斯蒂芬妮并没有理会到同事们的好意。 即使走到这一步,同僚们还是想再给她一次机会。 只听审讯员说到:这不是审讯,我们只是想了解一些关于雪莉案的情况而已。如果你不愿意回答我们的问题,现在就可以走。 斯蒂芬妮一听这话,立马抬脚就走,然而当她刚刚走出审讯室时,一副明晃晃的手铐就是戴在了她的手上。 斯蒂芬妮被再一次请了回去,此时在场的警员开始宣读权利。 2012年3月,案发26年后,斯蒂芬妮终于站上了法庭。最后,她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27年有期徒刑,并不得保释。 虽然雪莉被成功侦破了,但我们不仅要问:为什么破获这么一起案件竟然需要花费26年时间呢?